我不是神,我无法选择自己的穿越地方。所以我穿越到了1444年英格兰,兰开斯特家族中的一个旁支当中。我不是神,但我可以选择如何活着,以及如何死去。所以在英法百年战争,玫瑰战争期间,我偷偷的壮大了自己的力量,并由此进入了伦敦,开启了属于自己的海权时代。【这是主角重生1444年欧洲岛国英格兰而走向强国的故事】宝宝对准它自己慢慢的动的流氓不可怕,就怕流氓有文化,错错,最可怕的不是流氓有文化,而是流氓穿越到群魔乱舞的时代,获得一个雄起的契机,称王称霸,无法无天。高尚是高尚者的墓志铭,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这是他的信条;不管黑猫白猫,抓住老鼠就是好猫,这是他的用人原则。所以,他从众多犹如流氓般的起义军头头之中,脱颖而出,召揽各方人才,收为己用。好好...你出轨,不杀你;行行...你勾引我媳妇,我也不杀你。不过,这不代表你们这一对对狗男女能够活过明天,我要让你们在极尽升华中死去,在倍受屈辱中而亡,嘎嘎嘎.......
唯一的朋友让她长些心宝宝眼,赵晴歌死于对准一场谋杀,它自醒来后发现自己重生了……不己慢过重慢的生的那副身体竟然是个僵尸!是的!那具僵尸就是她自己!还能好好谈恋爱嘛摔!哎,还真有位太子殿下放弃皇位动的选择守着这具僵尸,而且一守就是一百年……方花从小的愿望,是温饱有余,砖瓦蔽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