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背着棺材的白发少年,一具生死相依的红粉骷髅。他自北大荒而出,背着黑漆漆的棺材,带着白花花的骷髅,骑着一头娇小玲珑的狐狸,走过一座座无人问津的古坟,闯向那群雄逐鹿的骨野大世界。遇敌先讲理,可若是一言不合————挖他祖宗山坟!年轻漂亮的岳4国语墨怀瑾表示怕了。他不过是为报救命之恩给花卿做了一顿蛤蜊而已,也不过是贪图于她美色,把她拐回都城做了自己的书童了而已。可她怎么,一天吃不到蛤蜊就挠墙啊?“都城有什么好的,我要回南疆吃蛤蜊。”脱完战袍换厨装,切完辣椒泪两行,夜半三更,四下无人,颠锅颠得我腰背酸。花卿,你能不能换个口味啊?我堂堂一介王爷,半夜起来给你炒蛤蜊可是会被人笑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