衣衫褴褛的老人蹲坐在破败房子前的白桦木墩子上,喝一口自制的烧酒,抽一口极烈的青蛤蟆旱烟,眯起眼睛,望着即将落入长白山脉的夕阳,朝身旁一个约莫六七岁、正陪着一黑一白两头土狗玩耍的小孩子说道:“浮生,最让东北虎忌惮的畜生,不是皮糙肉厚的黑瞎子,也不是600斤的野猪王,而是上了山的守山犬。” 许多年后,老人躺进了一座不起眼的坟包,那个没被大雪天刮烟炮冻死、没被张家寨村民戳脊梁骨白眼死的孩子终于走出大山,来到城市,像一条进了山的疯狗,咬过跪过低头过,所以荣耀。 其爷如老龟,死于无名。其兄如饥鹰,搏击北方。其父穿透明睡衣开门接快递不就是去爬个山嘛,没想到一失足,倒把自已给摔死了。魂穿异世,再次睁眼,家徒四壁,吃了上顿没下顿的,娘亲软弱,还有个小拖油瓶。杜云汐只能在心中默哀……既来之,则安之。发家致富什么的,完全就是小菜一碟嘛!不过,这不断冒出来的美男是怎么回事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