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部落!我来!我见!我征服! 华夏国内某省立博物馆副研究馆员石熊,在美国参观期间遇到车祸魂穿1764年的北美,并附身于一名十六岁的北美印第安人身上,从此展开了轰轰烈烈的辉煌一生。 在这个时代,独力战争还没有开始,来自欧洲的殖民者蜷缩在十三个殖民地不敢西进,而远在大洋另一端的欧洲大陆也正是人脑子打成狗脑子的时候...... 这可以说是北美大陆最混乱的一个年代,同时又是北美印第安人最后一个好时代。 而被誉为“神之子”的石熊又该如何带领他的族人在这个时代作出属于他的一幅壮丽画卷呢? 本书虽然是老墨第一次尝试写历史类的书,但老墨也是一名完成了五本书共计超过千万字的作者了,而且从来不曾断更过,所以还请各位看官放心收藏!害羞的的嫂字7中文版读者群:1077962639欢迎各位加入 本书原名《随遇而安十七年》 曾经的你是否怀揣过梦想前往到一座陌生的城市,想一展拳脚? 曾经的你是否也在情窦初开之时爱上过那么一个人,永生难忘? 安钧曦就这样用了七年的时间爱着隋逸辰,却用了十年的时间来忘记隋逸辰,这时安钧曦才知道原来忘记一个人是比爱上一个人还要难。 当隋逸辰再次出现的时候,安钧曦没有想到隋逸辰在她的心头仍然能激起层层的涟漪,好似这十年的光影全然不复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