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尽没想到自己会穿越,更没想到会穿越到一个这么古怪的世界,这里,居然以猛兽为尊,幸好,他有猛兽博物馆。“大师,这就是一只半死的小乌龟啊……”“什么乌龟,这是拥有玄武血脉,将来会晋升到7阶的珍奇兽宠。”“那这只掉毛的土狗又是什么名堂?”“土狗?没眼光,这是吞天犬的分支后裔,还有一丝麒麟血脉,听我的,赶紧签了血契,保你将来飞黄腾达,无敌天下!”渭水之盟前夕,席云飞魂穿为席君买胞弟。为了提升生活水平,利用金手指大搞乡村建设。主角智商平平,不装逼,不上战场,不理朝政。没事就喜欢整点吃的喝的,再改善一下居住环境。当然,毕竟是主角,总是要为这个时代做出一点贡献的,喜欢这类网文的朋友,欢迎光临!!!
舍子毛遂自荐:“太子,我给你当书童,你能带我成仙吗?”南辰沉思“怕是不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