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穿越了,抄抄书唱唱歌、泡泡妞踩踩人,日子过的轻松潇洒。我穿越了,上述内容只是部分不是全部。我能唱善舞拿过诺贝尔文学奖,我百米跑到9秒5、卧推超过400公斤。这还没完,我曾北极裸奔,我曾沙漠裸睡,我登顶珠峰十八次、攀爬500米以上的建筑物二十一次、翼装飞行穿越死亡之眼三十二次、南美雨林生擒美洲虎三十五头、尼罗河流域手撕鳄鱼四十七条……虽然我本文艺心,奈何身体超暴力,我是暴力型文艺青年!我的姐姐中字穿越到明末乱世,怎么混。历史的经验证明,得发疯。比如,孙传庭、卢象升、杨嗣昌。比如,罗汝才、张献忠、李自成。这些,在明末乱世应该算是比较成功的人士了。他们有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疯,一个比一个疯。如果他们有谁混的还不够好,那绝对是因为还不够疯!穿越成为浙川郡王朱器圾的朱奇就发现。他不发疯,还真没法在这明末乱世活下去。疯了,就好了。我是疯王我怕谁!不服?来。本王发个疯,打死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