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是欲望都市的无情猎手,拳头即力量,力量即真理,真理带来权利。我曾是白衣胜雪的少年侠客,一人一马一剑,一身转战三千里,只为一诺;我曾是踏遍青山的酒肉和尚,红尘俗世,王权富贵,转眼似云烟;我曾是俯瞰众生的天神,翻云覆雨,威加宇内,天下群雄不敢高声。曾一剑当得百万师,曾天子呼来不下船,曾流连花丛心难返,也曾挥洒千金豪气生。......我,受够了一眼望到尽头的生活。所以选择游走于无尽时空,让人生看不到尽头。7x7x7x7x任你c躁林鹿次次在他面前刷存在感。秦九笙以为这姑娘八成是瞧上他了。撩的他那颗心炙热滚烫后,他才发现这个姑娘是缺心眼。撩完就跑了。不行,他的小媳妇怎么能跑了,拼命地追了回来。秦九笙担心小姑娘受欺负,便警告沈城所有人:谁要是敢欺负我媳妇?我活剥了他。他一直以为林鹿是一头乖巧的小绵羊,忽而有一天在他面前露出了爪牙,秦九笙才知道原来他媳妇这么的凶残.....媳妇,我可以抱大腿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