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梦三十年,他回到了香港电影里跑马跳舞、纸醉金迷的黄金年代。从此,香港四大才子中少了一位美食专家,多了一位花心大圣。在他26岁生日时,顶着最美港姐头衔的李嘉歆包下整版报纸,以粉红色鲜花图案示爱,署名“LoveYou”。于是,拥有亚洲第一美腿的王组贤也不甘示弱,投了个新车牌,开出来,上面写着“1314”。玉女掌门周彗敏在东京开演唱会,他去捧场,后面跟着全香港八卦杂志派出的狗仔联队。事后有记者采访素有性感女神之称的钟楚虹,红姑报复性地笑了笑,说,我们从没有说过要分手,你们不知道么?那一年,冠希还不会拍照,宗瑞欧美国精品兔费在线观看笙笙,笙笙……他总是这样唤她,温柔而缱绻。别人是怎么形容他的,一身明华,公子如玉,矜贵优雅,呵,那是那些‘别人’没有看见过他拿着手术刀剖尸时的模样,那时他的一双眼被血染得通红通红。他有个温柔的名字,叫时瑾。姜九笙第一次见时瑾,在她公寓的电梯里。“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赞叹,眼睛移不开,“我能……摸摸吗?”他诧异。她解释:“抱歉,我有轻度恋手癖。”他迟疑了比较久:“抱歉,我有轻度洁癖。”顿了一下,很认真,“只摸一下可以吗?”摇滚巨星姜九笙,是个恋手癖,新搬来的邻居是个医生,凑巧,拥有一双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后来,在他们新房的浴室里,他背着身,拿着手术刀,满手的血,满地的血,一地残肢断臂,从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断出是她捡回来的那只流浪狗。她问:“你在做什么?”他说:“尸解。”她后退了一步,却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将她的衣服撕碎,满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肤上。他说:笙笙,若是能选择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他说:笙笙,医不自医,我是病人,血能让我兴奋,让我杀戮,而你,能让我嗜血,是我杀戮的根源。他说:笙笙,救救我,你不拉住我的手,杀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我就要杀了我自己。她拉住了他的手,说:时瑾,地上有血,会脏了我的鞋,我要你抱着我走。她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陪他堕入地狱。他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为她放下屠刀。备注:本文治愈暖宠风,1v1双处,摇滚巨星和天才医生的互宠日常,讲述一只变态黑化美人医生是如何‘温润如玉’地将神坛巨星拉到地狱一起……滚浴缸的荡漾故事。
他代表着天道那遁去的一线生机,上古洪荒时期因不满欧美象征天国精道的道祖鸿钧对品兔天地大劫的费在处理方线观式,看而毅然封印自我,坠入沉沦。